射頻芯片是當前芯片國產化進程中很受關注的賽道,當前已經上市的企業有卓勝微和唯捷創芯,正在申報的有已過會待注冊的好達電子,以及正在問詢過程中的慧智微和飛驤科技。
在這些射頻芯片企業中,慧智微是比較特別的存在,在申報科創板過程中,已經經歷了三輪問詢。慧智微公司成立于2011年,由創始人李陽博士回國創辦,公司已有11年的歷史,但是業績規模并不理想,根據其招股說明書和三輪反饋的說明,2021年銷售額5.1億元,而2022年預測3.1-3.6億元,下滑幅度很大。在所有射頻芯片已上市和擬上市企業中,這樣的業績表現是最差的,所以慧智微重點強調的是其 “可重構架構”技術路線,在招股說明書和問詢反饋中也花了較大的篇幅強調了該架構的創新性和重要性,筆者就此做了一些調研,發現慧智微的“可重構架構”或稱“可重構技術”卻是含糊而矛盾的。
一、慧智微竟然沒有“可重構技術”相關專利,且公開宣稱此技術無效果
根據招股書披露,慧智微擁有43 項國內發明專利,但經過分析歸類,卻發現這些專利竟然都和“可重構技術”沒有直接關系,涉及的內容是電源管理(14篇)、放大器(6篇)、濾波匹配電路(6篇)、偏置及控制電路(8篇)、幅度相位補償電路(4篇)、ESD保護電路(3篇)、開關及LNA(2篇)等。唯一一件相關的、名為《一種可重構高集成度射頻放大器和芯片》的專利申請,卻于2021年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駁回了。
“可重構架構”或者“可重構技術”,根據慧智微的招股說明書表述,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1.SOI驅動級+GaAs放大級;2.鏈路復用,兩個/多個頻段共享一個通路。在慧智微的專利庫中找不到相應的專利,卻在一樁專利糾紛中,我們發現所涉及的內容就是“可重構技術”。2019年,同樣是國內射頻芯片企業的飛驤科技起訴慧智微侵權,引用專利是飛驤科技2011年申請、2015年授權的《射頻功率放大器及其封裝方法》,經過對比,該專利的發明內容和慧智微的“可重構技術”表述高度重合,而飛驤科技是在慧智微成立前申請該項專利。隨后,慧智微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該專利無效并且取得了成功,慧智微由此贏得了該專利訴訟,避免了自己宣傳的“可重構技術”侵權這樣尷尬的事情。但詭異的是,慧智微在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無效的請求意見中明確表示,“該架構容易想到、不能達到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也就是說,慧智微一方面在正規的法律文件中說“可重構技術”是早已存在的公知技術,另一方面自己也不擁有相關專利,宣傳和申報IPO時卻把“可重構技術”描述成自己的核心知識產權,前后矛盾,讓人費解。
二、慧智微與飛驤之間關于“可重構技術”的糾紛尚未結案
更進一步的是,這個發生在2019年、圍繞“可重構技術”的專利糾紛并沒有結束,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判令飛驤專利無效后,飛驤已經訴至最高法院,此案還在審理過程中,并未結案。
此案其實并非兩家競爭關系的企業在爭奪知識產權,而是一方要將另一方的專利無效,由于慧智微自身并不擁有同類型專利,那么最終的結果要么這項技術是公有技術,誰都可以用,要么是回到飛驤科技手中,總之對慧智微不會是正面影響。無論結果如何,慧智微最終要怎樣才能說明自己的技術競爭力?
在交易所審核慧智微IPO材料的第一輪問詢中,審核員已然關注到這個專利訴訟的重要性,并要求發行人闡述風險,慧智微回復該專利涉及到的慧智微產品銷售額在逐年下降,對公司的持續經營不會產生重大影響。但是,筆者通過前面的專利研究,發現這個是關于“可重構技術”的技術、架構性糾紛,并非針對某個產品的訴訟;按照慧智微招股說明書的解釋,“可重構技術”被用于在公司的大多數主要產品,倘若最高法院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恢復該飛驤專利的有效性,那么慧智微將失去賴以生存的技術基礎,幾乎所有產品都有侵權的風險,公司能否持續經營將是一個極大的問號。
國產射頻廠商起步較晚,相比于國外頭部巨頭仍有較長的路要走,任重而道遠。慧智微沖擊科創板IPO,在業績連續下滑的情況下,其依賴的“可重構技術”卻不是自己的知識產權,是否足以幫助其完成上市,仍有相當大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