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又有上市公司高管被罰
來源:中國基金報
中國基金報記者 秦薇
自上市后就風波不斷的天合化工,在2020年被勒令退市后,又有新的進展。
1月25日晚,香港證監會宣布,香港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做出裁定,天合化工原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魏宣因市場失當行為,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參與上市公司的管理,為期4年,且天合化工及魏宣各自不得作出任何市場失當行為。
香港證監會在2020年9月初在審裁處對天合化工和魏宣展開研訊程序,同時,香港證監會還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尋求原訟法庭頒令,令天合化工對公眾股東做出賠償。
虛增收入67億
天合化工主要生產化工產品,是中國石油(5.280, 0.14, 2.72%)化工及中國石油的一級網絡供應商,2014年在香港上市,募集資金凈額約35.2億港元。上市不到3個月,天合化工就遭到做空機構“匿名分析”狙擊,歷數其財務造假、虛增銷量和盈利規模等幾宗罪。
公司多次澄清和管理層增持股票依舊無法擺脫遭到調查的命運,2015年3月,天合化工主動停牌,此后業績也無法如期發布。2017年5月,香港證監會在經過2年多的調查后,勒令天合化工停牌,并表示調查發現其招股說明書等公開信息含有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證監會在公告中指出,天合化工的招股章程所載有關其在2011年至2013年財政年度的業績資料中,銷售收入和盈利數據包含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將公司的收入虛增了超過人民幣67億元,可能會誘使投資者認購或購買天合化工股份及/或令其股價上升。
審裁處認同證監會的調查結果,認為天合化工及魏宣在授權發出招股章程時,罔顧招股章程中被夸大的收入和盈利是否屬虛假或具誤導性。因此,裁定魏宣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參與上市公司的管理,為期4年。同時,天合化工及魏宣各自不得作出任何市場失當行為,并須向政府和香港證監會支付訟費。
保薦人曾被罰7.27億
在針對上市公司和高管做出處罰前,曾參與天合化工IPO的三家外資投行在幾年前已經收到了香港證監會開出的天價罰單。
2019年3月,由于擔任天合化工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應盡責任,美林和摩根士丹利亞洲分別被處罰1.28億港元和2.24億港元,瑞銀則因擔任包括天合化工在內的三個IPO項目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應盡責任,被處以罰款3.75億港元,更被吊銷牌照一年。
香港證監會在調查中發現,身為保薦人,三家投行在盡職調查中沒有嚴格遵守規定,對于盡職調查訪談過程中出現的預警跡象也沒有做出處理,訪談問題也過于模糊。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曾指出,香港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的高操守標準,只有這樣才能保障廣大投資者和維持香港金融市場的廉潔穩健及聲譽。
上市前,天合化工曾是幾家外資投行競相爭奪的香餑餑,摩根大通和瑞銀都曾為了爭奪其IPO項目為天合化工董事長魏奇的女兒魏嬌安排工作。
在香港證監會對天合化工IPO展開調查之余,相關投行也在內部就聘用魏嬌的問題進行自查。彼時,摩根大通恰好因聘用官二代和富二代事件遭到美國當局調查,于是主動退出了天合化工的IPO項目;后續為魏嬌安排工作的瑞銀如愿成為聯席保薦人,但有高管因此一度停職,并最終付出巨額罰款和被吊銷牌照一年的代價。
編輯: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