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商業銀行為主要對象分析區塊鏈技術在傳統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銀行間往來業務、票據業務等核心領域的應用,研究其在應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探索金融科技未來的前景與挑戰。(交通銀行 壽睿)
(一)區塊鏈技術特點
區塊鏈技術顧名思義即以區塊為單位記錄數據,通過密碼學算法,將區塊按照時間順序形成鏈式數據結構,通過共識機制選出記錄節點,由該節點決定最新區塊的數據,其他節點共同參與最新區塊數據的驗證、存儲和維護。區塊鏈技術擁有對等傳輸特質,通行體直接在對等體之間發生,而不是通過中心節點。數據一經確認,無法刪除和更改,只可進行授權查詢操作。基于以上運行方式,區塊鏈技術具有分布式記賬、不可篡改、去中心組織化、可追溯等特征。
(二)區塊鏈應用場景
目前對區塊鏈技術的重視程度已經上升到了國家戰略層面。對于它的研究和探索遍及民生各個領域,例如教育、就業、醫療健康、商品防偽、食品安全、公益等等。然而區塊鏈技術并非無所不能,它僅適用于部分應用場景。一是應用場景需具備良好數據基礎、信任機制。區塊鏈技術的應用需要基于完善的數據庫體系及多方寫入的數據機制。若寫入方與現存的數據來源方利益一致,不存在信任問題,或存在可信賴的第三方,則區塊鏈技術不適用。二是信息的公開范圍決定技術模式。公有鏈允許任一節點加入,信息對全系統公開;聯盟鏈允許認證后的機構參與共識,信息根據共識機制進行局部公開;私有鏈只適用于限定機構之內。三是業務涉及價值轉移、數據管理或授權管理等。價值轉移類業務涉及數字資產在不同賬戶間的轉移,如支付(跨境與銀行間)、信貸(供應鏈融資、企業融資)等;數據管理類業務涉及信息在區塊鏈上的記錄,無資產轉移,如跨境貿易等;授權管理類涉及數據訪問及共享,如征信系統等。目前,商業銀行應用區塊鏈技術的領域包括支付、清算、信貸、貿易及征信等。
(三)區塊鏈技術在商業銀行中的應用
由于區塊鏈技術的成本低廉、安全性高、拓展性大等優點,在金融行業及其他領域應用前景廣泛。在商業銀行方面,世界各大金融機構例如瑞銀、高盛、摩根大通等都在積極參與并推進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與研發。中國的商業銀行也不甘其后,一直致力于結合我國金融實踐就區塊鏈技術在金融業務中應用的場景、方法、可能面臨的問題及其應對策略進行研究和探索,例如:2016年10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與IBM合作推出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資產托管系統,并順利在真實環境中執行了上百筆交易。該項目的實施利用超級賬本架構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真實的生產環境,在中國首次成功實現了將商業銀行核心業務發布到區塊鏈技術平臺。同年5月,中國平安宣布與國際頂尖金融創新公司R3CEV建立合作伙伴關系,成為中國第一家正式加入該區塊聯盟的金融機構。中國平安將與全球四十家以上知名金融機構合作,共同為金融服務行業開發基于分布式共享分類賬技術的開拓性商務應用。而中國工商銀行順利投產了基于區塊鏈技術的金融產品交易平臺,并采用白名單方式在內部進行試運行,首次在北京及上海的實際生產環境中對區塊鏈技術進行驗證。中國農業銀行上線了基于區塊鏈的涉農互聯網電商融資系統,將區塊鏈技術優勢與供應鏈業務特點深度融合,完成了國內銀行業將區塊鏈技術應用于電商供應鏈金融領域的首筆線上訂單支付貸款。下文將從商業銀行的核心領域展開分析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
1.支付結算業務
支付結算是經濟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經濟金融運行的基礎。區塊鏈技術在支付結算業務中應用的典型即為數字貨幣。數字貨幣節約了貨幣發行及流通成本,提高了貨幣交易及投資效率,使交易便利且透明。目前形成的主流數字貨幣可嵌入區塊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第一種是法定貨幣進入區塊鏈,形成法定的數字貨幣;第二種是能夠與法定貨幣進行交易和兌換的虛擬幣;第三種是依托某種資產來發行數字貨幣,包括國家以某種資源為依托發行資產幣、企業以某種資產為依托發行數字貨幣。以數字貨幣應用的典型——跨境貿易支付為例,其采用的是第二種嵌入方式。該方式通過將跨境貿易支付掛在區塊鏈上,省去匯款行、代理行、匯入行的中間操作環節,以虛擬數字加密貨幣為中介實現買賣雙方點對點交易。具體來講,就是先將匯款人所在地法定貨幣轉換為數字貨幣,再在收款端由收款人把數字貨幣轉換為收款人所在地的法定貨幣,這一過程可突破地域障礙并實現全球范圍內的信用價值交換。在中國,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的成熟,逐漸為法定數字貨幣奠定了基礎。2020年4月,央行披露即將發行名為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并且已經開始在多地進行試用。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種相比,數字人民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極高的效力及安全性。數字貨幣的發行將對我國金融業產生深遠的影響,它有利于高效地滿足公眾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幣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偽水平,更有利于提高人民幣匯率的穩定性和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而目前商業銀行業務系統正迎來新一輪建設周期。由于銀行業在金融領域享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通過科技賦能銀行業,對其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以及有效融合金融和實體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這里要重點提到的是數字貨幣交易安全性的區塊鏈技術。區塊鏈使用非對稱加密的公私鑰構建節點間的信任以保障數字貨幣交易的安全,在交易比特幣的過程中可見一斑。一方面是在交易過程中,使用公私鑰對數據存儲和傳輸進行加密解密,即通過私鑰解密出對應的公鑰,通過公鑰驗算出比特幣交易賬單中交易數據與交易過程中使用私鑰簽名的是否為同一人操作,最后每筆交易生成一個數字簽名且該簽名是隨機散列的。交易過程中的所有參與者都有唯一的歷史交易序列,整個加密過程不可逆轉, 從而保障交易的安全完成(下圖)。而在交易雙方的隱私保護上,銀行對受信任第三方的信息訪問有特定的隱私限制級別,而區塊鏈借助公鑰加密技術使得比特幣可以通過對公鑰匿名避免交易雙方身份信息的暴露。此外,作為附加的防火墻, 用戶可以在每次交易中都生成一個新的密鑰對,防止交易不被追溯至一個共同的所有者。

銀行間往來業務指以私有鏈為技術基礎搭建的銀行間業務合作平臺。不同銀行之間的往來業務包括跨系統轉匯、同業拆借、銀團貸款等。 以銀團貸款為例,私有鏈技術讓所有參與者處于一個內部開放的共享平臺,對進入私有鏈的借款人進行以上合規檢查,檢查結果進行全網廣播,可省去不同行業務交接等費用。 基于區塊鏈技術不可篡改、透明可追溯特征,對借款人/貸款人身份進行識別,進一步利用腳本將保證人擔保信息寫入智能合約,一旦貸款人滿足不能還款條件,合約就會自動執行。 此外,各參與行利用私有鏈能及時掌握貸款人和借款人的經營財務信息變動情況。例如民生銀行、中信銀行、中國銀行三家商業銀行目前在運行的區塊鏈福費廷交易平臺,是基于區塊鏈技術和區塊鏈思維,共同設計、共同開發的資產交易聯盟鏈平臺,用于國內福費廷資產的二級市場交易。
3.票據業務
雖然電子票據業務在市場上發展迅猛,但由于發展時間短、法律制度滯后、與紙質票據轉換困難等各種不利因素,導致市場上70%的匯票業務仍然采用紙質匯票完成交易。然而紙質票據帶來的操作風險明顯大于電子票據,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可以極大地化解此風險。因為區塊鏈技術具有不可逆向修改、透 明性、容錯性特點,這意味著在區塊鏈上進行票據交易 時,節點在分布式賬本中記錄的數據形式的內容一 經寫入便不可篡改且公開透明,同時一兩個節點出現錯誤也不影響其他節點的正常業務操作,而只有形成51%以上節點的控制才有可能對票據交易內容做出修改,這幾乎不可能做到,從而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在紙質票據交易過程中一直存在的填寫易出錯、票據易損壞以及被修改等問題引發的道德風險。再者,區塊鏈的時間戳功能,其所采取的復合記賬方式能夠保障所有轉讓交易過程按順序排列、透明 可見;同時非對稱加密算法又增加了交易的安全性。
2017年,贛州銀行與深圳區塊鏈金服建立聯盟,共同推出“票鏈”產品,通過創新的模式提供高效便捷的票據融資服務。贛州銀行作為票鏈平臺銀行聯盟的第一批節點銀行之一,積極推進雙方合作進展,成為了國內第一家試水區塊鏈金融的城商行。
2016年底,浙商銀行發布首個基于區塊鏈的移動數字匯票平臺,為企業與個人提供在移動客戶端簽發、簽收、轉讓、買賣、兌付移動數字匯票的功能。除了可以降低多方參與部門的成本,采用區塊鏈技術的最大優點是以數字資產的方式進行匯票存儲、交易,且不易丟失、無法篡改。銀行的企業和個人客戶,簽發、簽收、轉讓、買賣和兌付移動數字票據等業務均可在移動客戶端實現。浙商銀行首個基于區塊鏈技術打造的移動數字匯票產品在 2017 年 1 月正式啟 動并完成首筆交易,標志著“區塊鏈”概念在銀行核心業務中實現應用。
2017 年,江蘇銀行發布了“蘇銀鏈”,這是由江蘇銀行自主掌握的聯盟鏈。以往銀行所關注的持票客戶的身份認證、 信息完整性以及銀行同業之間、銀行和公司客戶之間的信息 信任,都有望在這一技術的推動下一并解決。2017 年 3 月, 江蘇銀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催化了超級積分概念的誕生,江蘇銀行在已經上線的“串串贏”營銷云平臺上推出了“蘇贏豆” 這一超級積分區塊鏈。2017 年 11 月,江蘇銀行和無錫農村商 業銀行完成了首筆票據“區塊鏈”跨行貼現業務交易的合作, 標志著江蘇銀行區塊鏈技術由實驗階段轉向商業應用。
除此之外,區塊鏈技術還用于商業銀行的供應鏈金融、企業征信系統等,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由于區塊鏈技術正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在實際應用及落地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許多技術瓶頸和社會質疑。而在商業銀行,與安全性及客戶隱私保護相關的技術制約被列為重點考慮因素之首。除此之外,與之相關的法律和監管問題也日益凸顯。如果沒有完善的與之配套的法律文件對交易相關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同時輔以一定的技術、方案設計和手段對區塊鏈上的各項交易行為進行監管,區塊鏈技術將無法得到長足的健康發展。
因此,商業銀行在繼續加大技術研發投入的基礎上,還應當積極參與國內外有關區塊鏈技術的研討與合作,通過溝通與協作來實現技術應用。相關部門也應當盡快出臺推進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的政策,完善與之相關的法律條款,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